为鼓励教师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培育和扶持具有较强学术含量和现实借鉴意义的基础研究优秀成果,开展创新性学术研究,加快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形成我校特色学科、特色方向,根据《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版)》(湖师院发〔2022〕64号),即日起启动2024年人文社科类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著作要求
1.申请出版资助的成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存在政治方向问题,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思想高尚,内容积极,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
2.著作出版资助范围为我校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独著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前沿性的学术专著或文学作品或中华学术名著译著、中华文学名著译著等,且字数原则上应达到15万字以上。
3.思想导向正确,治学态度严谨,研究方法科学,学术观点创新;选题恰当,在本领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对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资助类别
资助分A类(精品著作)和B类(学术著作、译著、优秀博士论文)两类。由权威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可申报A类资助,由一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可申报B类资助。
三、资助数量和经费
根据当年申报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类著作的资助数量。列入学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A类每部资助5万元,B类每部资助4万元。获批立项的著作如再获得高级别出版资助,学校只补充资助不超过资助限额的差额部分。
已获得出版资助的,不再享受学术著作年终绩效奖励。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著作权所有者且为我校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每位教职工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部学术著作。
2.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3.已承担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4.申请者已完成全部书稿的80%且已同有关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或协议、意向书)。
五、出版及结题要求
1.获我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著作,在出版时须在著作封面或扉页注明“湖州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
2.获得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者,著作必须在申请批准后两年内出版。
3.项目结题的其他要求,请参照《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版)》(湖师院发〔2022〕64号)文件。
六、提交材料与申报截止日期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签署意见后,送人文社科处参加评审。
1.申请书(附件1)1份、活页(附件2)5份、汇总表(附件3)1份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稿。
2.书稿5部(含电子稿),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相关信息。
3.出版合同书或协议书、意向书原件1份(审核后可退回)及复印件1份。
4.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陈心雨,2320752 邮箱:rwskc@zjhu.edu.cn
地址:明达楼3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