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23〕100 号)和学校《关于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整洁的教学科研学习环境。1月10、11日,学院党委书记沈江龙、副院长任强、学院实验室工作小组成员及负责实验室工作的老师对学院实验场所展开检查。
本次检查面向实验室全面情况,检查人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学院内各个实验室进行全面走访和指导,对消防、水电等实验室危险源管控情况、实验室环境卫生等项目逐项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对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管理隐患,提出具体地管理要求,指导下一步整改目标和持续建设方向。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老师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实验室安全是学院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本年度,实验中心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7次;组织实验人员和实验教学教师参加安全培训42人次;安排新进校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考试546人。
通过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全体师生安全防患意识,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此为契机,学院将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夯实管理基础,及时排查处理各种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学院要求全体教师同学们,安全防患从我做起,人人有责、人人担责,营造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