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学科研水平,现就2018年度教职工国(境)内外进修计划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类型
国内外访学 | 1.国内B类访问学者(浙江省教育厅资助) |
2.国家公派国(境)外访学(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资助) | |
3.浙江省公派国(境)外访学(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资助) | |
4.学校公派国内外访学(校师资培养经费资助) | |
5.自费国(境)外访学 | |
学历学位进修 | 1.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þ委托(定向) □非定向 □国家公派攻读国(境)外博士学位 □自费攻读国(境)外博士学位) |
2.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全日制 □在职硕士研究生 □在职硕士学位) | |
出国外语培训 |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 |
2.教育部、浙江省(浙师大—上外)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考试 | |
3.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日、韩等语言水平考试 |
二、选派条件
(一) “国内外访学”选派条件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教师国内外访学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14号)文件。
(二)学历学位进修选派条件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13号)文件。
(三)申报“国家(省)公派国境外访学”人员需达到“出国外语培训”栏目中前三项进修类型中任一项的合格标准;申报“学校公派(自费)国外访学”人员需达到“出国外语培训”栏目中进修类型中任一项的合格标准(外语水平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一)2018年教职工国(境)内外进修计划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教职工进修计划,重点确定年度国境外访学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选。
(二)申请人(被推荐人)本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在职教职工国(境)内外进修计划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中层、科级干部须先报组织部经校领导同意后,再进入正常的申请审批程序。
(三)各单位对申请进修人员名单进行初审、排序,形成本单位的《2018年度教职工国(境)内外进修计划汇总表》,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报告》统一报送人事处。
(四)人事处汇总审核各单位申报计划,提出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备案。
四、进修计划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结合队伍现状和学科建设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参加相应类型的进修,确保教师队伍学历层次与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逐年提高。
(二)各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与发展需要,确保学科专业发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需求与教师个人进修需求的统一,在不影响所在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各类型的进修人数。进修人员的岗位工作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内部进行合理安排落实,在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学校一般不另增进人计划。
(三)各单位应严格把握教职工进修质量,国(境)外访学鼓励教师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省地方合作项目资助进修。学校将在本次列入国(境)外访学计划的人员中推荐部分教师率先申请参加国家、省公派进修项目的竞争选拔。
(四)教师本人要提前做好进修相关规划。未列入计划人员学校原则上不同意学历(学位)进修。从2016年起,国家(省)公派出国访学有效派出期限为1年(例如:国家公派2016年12月5日上报,2017年4月5日批准发文,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派出;省公派(地方合作项目)2017年4月5日上报,2017年8月5日批准发文,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派出),因此教师必须提前规划出国外语培训事宜。未列入当年教师出国外语培训计划的教师自行参加的外语培训,相关费用自理。
人事处 学科规划与